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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律师拍案说法 >> 正文
追踪神秘短信敲诈者
达州广播电视报  加入时间:(2008-06-06)

    2007年11月5日至12日期间,犯罪嫌犯人孤明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利用手机发送多条短信敲诈达城某酒店老板,进行恐吓。最后,通川区警方实施布控,经过近20个小时的蹲点守候,将其一举抓获。近日,法院作出判决,孤明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恐吓短信骚扰酒店老板

    2007年11月5日14时许,正在洽谈生意的通川区某餐饮酒店董事长刘俊突然接到一个陌生手机发来的短信,上面写道:“刘老板,新店开张生意不错吧!兄弟最近手头紧,向刘大老板借5000元不过分吧?如果你觉得这钱不该花,你会失去更多。”刘俊心想这也许是哪位朋友在开玩笑吧,于是继续洽谈自己的生意。可是谈了不到五分钟,陌生短信再次发来:“明天中午之前打到农业银行的这个户头上,户名夏建均。”之后是银行帐号。刘俊看后不禁眉头一紧,这可不像在开玩笑,会是谁在敲诈自己呢?自己平时可没跟谁结过怨啊,经营酒店以来又特别注意低调为人。于是,他拿起电话照着那个陌生号码拨了过去,不料对方却关机了。
    晚上,正在家中休息的刘俊再次收到了陌生号码发来的短信,而这次的短信内容开始让他变得有些局促不安,短信中写道:“刘大老板你可要考虑清楚,如果你不愿意借,我会让你失去更多,我不是吓你,希望慎重!”刘俊慢慢冷静下来,随即嘱咐家人近期出行要多加留心,特别注意不要与陌生人接近。
    第二天一大早,刘俊到酒店把日常事务处理后,正欲驱车前往公安机关报案。突然,手机短信提示音再次响起,“刘大老板,你太没有诚信了,你必须接受应得的惩罚!”刘俊没来得及多想,直接把车开到了通川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接待民警仔细听完他的陈述后,及时把情况向局领导做了汇报,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成专案组开展侦查工作。
    警方初步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相当狡猾,其作案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银行在犯罪嫌疑人开户时没有启用视频监控系统,警方无法获取开户人视频资料。嫌疑人使用的作案手机号码在通讯公司也没有任何个人信息,警方找到出售涉案号码的门市老板,他仔细回忆后说:“该号码是被一男青年买走的,该男子身穿一件灰色外套,达州口音,人比较清瘦。因时间已久,已记不清其他具体相貌特征。”侦查工作几乎陷入停滞,警方只有耐心等待,静观其变。
    奇怪的是,从公安局报案回来后的四、五天里,刘俊一条恐吓短信也没收到。是作案嫌疑人发现了警方在对其实施侦查,还是他后怕了自动放弃了犯罪?慢慢地,刘俊觉得事情已经过去了,生活正逐步恢复正常。
 
      警方布控抓捕嫌疑人

    然而,令刘俊没有想到的是,2007年11月11日19时许,陌生的手机号码再次发来一条恐吓短信,短信中写道:“刘大老板,你去看一下,你的川SXXXX8宝座虽然没炸,但下次运气就没有这么好了!”刘俊看后脸色铁青。不一会,酒店经理告诉他,有人企图用炸弹炸酒店外的小轿车,但是没有爆炸,只是将车窗前部烧出一块白色的痕迹。刘俊刚听完值班经理汇报后,手机再次响起短信提示音:“刘总,下次是不是要我送一颗土炸弹去你家!”“刘总,再给你一次机会,5000元钱对于你来说小意思,明天下午不见钱,那可就没有今天的运气了!”
    刘俊立即将相关情况报告给了通川区分局刑警大队,刑侦、技侦人员火速前往爆炸现场。警方到达现场后经过细致调查了解,一个曾在爆炸现场工作过的男子进入了视野。此人名叫“沈梦虎”,案发前一个月在发案酒店工作,辞职后曾向酒店同事打听过刘俊的手机号码,而刘俊曾扣过沈梦虎旷工期间的工资。这些证据都表明,沈梦虎具有重大的作案嫌疑!
    警方了解到沈梦虎的大致活动区域后,对沈梦虎可能出现的地方实施了布控,以伺机抓获。经过近20个小时的蹲点守候,沈梦虎终于出现在了警方的布控区内。当警察出现在沈梦虎面前时,他当即瘫软在地。而就在几个小时前,沈梦虎还给刘俊发去短信:“刘老板望你慎重考虑,今天晚上没看见钱,就别怪我心狠手辣,你防是防不到的,你可要好好想想。”
    在抓获犯罪嫌疑人后,警方立即对沈梦虎的住处进行了搜查。手机卡、农行卡、制作爆炸物的黑火药及引线等涉案证据陆续被警察搜到。在搜查嫌疑人住房的同时,另一组侦查人员则开始对沈梦虎实施讯问。
    让警方没想到的是,这个一直被叫做“沈梦虎”的人竟然供述,他的真名其实叫“孤明”。据他交代,自己刑满释放后,由于害怕找不到工作,便在去酒店应聘时,使用了名为“沈梦虎”的假身份证,而酒楼并没有发现。在随后的交代中,孤明为了减轻罪行,谎称银行卡和手机卡等作案工具都是由其他人提供的,而自以为很狡猾的他却不知道,另外一组侦查人员已经从他的住房内搜查出了所有作案工具。

      刑满释放四月再施敲诈

    其实早在2004年,孤明就被渠县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过有期徒刑4年,并于2007年7月刑满释放。出狱后,孤明觉得自己单身一人很孤独,于是便琢磨着找个女朋友。然而谁会愿意跟自己谈对象呢?孤明想起狱友的话:“现在流行上网找对象。”
    于是,在一段时间里去网吧聊QQ成了孤明的日常主要生活。通过在QQ上连续不断的花言巧语,孤明俘获了一位在重庆打工的姑娘文丽。据文丽后来讲:她根本不知道孤明坐过牢,对孤明的家庭情况也一无所知。令人不解的是,对孤明不甚了解的文丽,竟然辞掉了在重庆的工作来到达州,跟孤明过起了同居生活。
    他们在达城租了一间住房,添置了简单的日常生活用品,便过起了小日子。孤明似乎也很珍惜这一切,他决定找一份工作来维持生活,但想到自己坐过牢,于是便借用了沈梦虎的身份证,应聘到了刘俊的酒店负责照看停靠在酒店外的车辆。
    刚开始,孤明还很珍惜自己的工作。可是过了不久,他就觉得这份工作来钱太慢了。慢慢地,孤明工作变得懒散起来,还不时为些小事与员工发生冲突。在孤明工作后的第二个月,他就开始不断地无故旷工。刘俊觉得这样的员工不好管理,于是就将其辞退了。
    没了工作后的孤明,每天除了陪文丽玩耍外,就是去茶馆打麻将或者上网,俨然做起了“逍遥公子”。这样的日子没过多久,他们的钱便花完了。就在这个时候,孤明突然想起自己工作时的酒店老板刘俊来,便决定敲诈他。孤明在大西街一通讯门市花70元买了作案手机卡,随即就给刘俊发了两条短信。然而一次次短信没有起到效果,这让孤明很是恼火。
    于是,孤明决定用自制火药瓶恐吓刘俊。随后,他买来了一些火药炮,把火炮的药和引线都拆下,再找来一个瓶子,制作成了简易的火药瓶。让孤明没想到的是,他的火药瓶并没有爆炸,只是将停靠在酒楼外的车烧出一块白色的斑迹。而更让他没有想到的是,就在第二天,警方就从天而降将其抓获。

     敲诈勒索被判刑七个月

    今年4月28日,通川区人民检察院就孤明敲诈勒索案向通川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指控,孤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威胁的手段,敲诈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有关规定,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孤明在着手实行犯罪时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是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罪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孤明在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刑法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依照《刑法》有关规定,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5月16日,通川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孤明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对作案工具予以没收。至此,孤明不得不再次面对铁窗生涯。
(注:文中除孤明为真名外,其余均为化名)
(易刚 宋建峰 本报记者 申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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