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于公园门口该不该设斑马线的争论,直接被交警支队一口回绝了。交警解释了原因:人车争道相当危险,最好的方式是形成立体交通,因此行人应该走地下通道,毕竟生命安全是第一位的。
其实,我们都知道和明白交警的意思,但我并不赞赏交警的解释。
人与车相比,人更多,车更少,人是弱势群体。考虑人行的方便,应该比考虑车行的方便更重要。
大多数市民们的意见是恢复公园人行道,之所以不能够采纳,肯定是有更加充分的道理的。
交警派个中层干部,出来否定和解释市民的要求,这极不恰当,是对公权和市民知情权的藐视。
就算是你交警支队长出来解释,也不会丢你交警队的脸面吧?因为,人行道看似小事,事实上是市民天天必须面对的大事。
解释的因素我看也是极为苍白,讲的都是人人都会明白的大道理。我也会解释:那样多的人行道和地下通道,市民你干嘛非要走公园门口的人行道?
交警的水平也许有限,解释道理也没有说到点子上。
达州的老车坝就是达州主城区交通的最大最关键和最繁忙的枢纽。设置红绿灯和人行道就是为了车辆畅通和行人安全。
来凤路、文华街、柴市街路口的人行道和红绿灯极大地改善了老车坝车行拥堵的状况。人民公园门口道理应该不应该保留人行道呢?
从通川桥、二马路和新通洲过来的车辆,如果要向大巴路口穿行,就必须尽快地通过很短的而且拥堵的老车坝路段,否则就会阻碍车辆绕行来凤路和文华街方向的车流,造成老车坝的拥堵。
如果在公园门口设立人行道,就必须设立红绿灯,车辆等待时间就要延长,设立了红绿灯就等于让老车坝车行的环道变成了死循环,反而要加剧老车坝的拥堵。
如果只设立人行道,不设立红绿灯,需要快速通过的车流,就会对行人的安全造成危害。
于是,考虑市民的安全,决定让市民们穿行地下通道,晚上的人流和车流相对减少,行人通行马路,风险和拥堵也会减少。
上述不能设立人行道的原因,只要认真思考过,就会理解。理解了,才便于执行。
交警队的同志们,你们工作和解释的确应该更耐心一些。召开新闻说明会,请专家向市民作一个完整的解释,并在电视、报纸上充分论述原因,市民们理解了,你们的工作也会好办一些。
强制性的执行,那时堵的办法,当然我们也需要;把道理讲清楚说明白,这是疏的办法,市民们更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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